编者按
2月15日,由大金龙主办的全国校车安全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交通运输专家、教育主管部门及校车运营部门的负责人就这些校车运营管理的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中国校车的发展出谋划策。会上,公共交通学者、重庆交通大学教授王健发表专题演讲,深入介绍了美国校车的先进经验,并对大金龙以“管理”为突破口破解校车运营管理难题的思路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金龙智慧校车是结合中国现实、符合当代校车技术与管理发展趋势的一种创新,是更有效地保障学生运输安全的先进管理方法,完全符合当代校车技术与校车服务管理发展的大趋势。以下是其演讲的主要内容:
自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启动编制《校车安全条例》以来,中央政府拟在全国推行校车服务的政策,吸引巴士与客车制造业和运营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许多制造商在国家校车标准尚未正式颁布之前,已迫不及待地推出各种“原型校车”,准备在即将爆发式出现的市场上抢单,连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蓝鸟公司也蠢蠢欲动,想在中国校车市场上分得一杯羹,这就是近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展国际校车展览会所透视出来的信息。
一系列的“校车”悲惨事故,把全社会的关注焦点都集中到校车身上,一张“中美校车悬殊对比”图片又引导民众特别关注美式校车,误以为“长头校车”最安全;而客车行业围绕校车标准展开的讨论,更被大众解读为制造商之间的“利益之争”,很少看到从法规与制度建设和校车运营管理方面,客观讨论如何保障学生运输安全的观点。
王健教授在演讲中
人们很容易接受美国校车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SS),以为技术是世界通用的;却很难接受依据美国法典(23 USC § 402)所制定的《公路安全项目指南:学生运输安全》(Highway Safety Program Guideline No. 17: Pupil Transportation Safety),以两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或国情)不同作为理由。
事实上,这项美国校车管理规章更应当成为我们编制《校车安全条例》借鉴的文献,它从行政管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车辆(标识与安全装备)、运营(人员和车辆)、车辆维修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不是一味地强调校车安全标识。
具体来讲,在学生运输的管理制度上,要求:
1、各州应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学生运输安全
2、该机构至少要有一个全职的专业人员负责学生运输工作
在校车的标识与装备方面,要求:
1、所有校车应装备:(a)校车标志、(b)车身喷涂铭黄色、(c)增设紧急出口装置、(d)安装停车信号臂和(e)后视镜;
2、满足以上某一些要求也可作为校车;
3、非主营学生服务的车辆也可作为校车;
4、合同运输车辆也可作为校车。
在校车运营方面,要求:
1、人员:(a)应制定选择、训练和管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程序、(b)校车驾驶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1)有效的驾照、(2)在生理、心理和道德等方面满足特定的要求、(3)符合《联邦汽车客运安全规则》要求;
2:车辆:(a)各州应制定校车停靠规则、(b)制定减少危险的计划、(c)装备警示灯和(d)停车臂、(e)符合标准的座椅和(f)紧急出口。
在车辆维护方面,要求:
1、所有校车保持安全运营技术状况;
2、所有校车应定期进行检查;
3、所有校车驾驶员每天应进行行车前的检查。
其他方面的规定要求包括:
1、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乘坐校车演示;
2、学校委员会要确定校车停靠点;
3、家长与学校委员会一起确认校车行驶路线;
4、为骑自行车到校的儿童提供安全指导;
5、地方学校官员应负责建立学生横过道路护卫员项目
6、地方学校官员应负责调查护送学生横过道路的程序;
7、地方学校官员应将校车停靠点与小汽车停靠点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