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大金龙上下的不懈努力,合同管理工作日臻完善,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和好评。近日,据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消息:经查询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记录、监管巡查记录和12315投诉记录,征求省、市文明办、经贸委、质监、建设、国税、地税、人民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在“福建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初选公示,省工商局研究决定,认定“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2007-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从2008年7月份开始,福建工商局开始筹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该认定标准十分严格,从企业合同管理、履约率、经济效益、信用水平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在长达8个月的认定过程中,经过申报、初选、公示、复审等环节,大金龙最终被认定为“2007-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充分展示了大金龙在日常经济活动中高信誉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