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名体尖生所乘客车自燃追踪
7月20日,在绕城高速,济南33名体尖生乘坐的一辆“金龙”客车发生险情,虽无人员伤亡,车却烧成了光架架(本报曾报道)。
事后,近百名客户纷纷打电话到厦门金龙客车厂,质疑客车安全。然而,客车厂在调查中却发现,此车竟是“偷梁换柱”,挂了个金龙汽车的LOGO而已,而换标的人很可能就是车主。昨日,该厂法律顾问邬德臣赶到成都调查。
律师:车标应该是车主换的
“一把火烧出个假‘金龙’!”昨日,厦门金龙客车厂的法律顾问邬德臣赶到成都,开始了调查取证。邬德臣称,本月20日那辆金龙标志的客车在成都绕城高速发生自燃后,陆续有成都、广东、湖南等地的客户打电话到客户部投诉,短短一周,就有近百名客户对客车质量提出质疑。
公司派人在网上查看了,但是,根据记者拍摄的照片却发现了几点疑问:第一,自燃客车确实有本公司的LOGO,但该车型号为ZGT6831DH,而金龙客车厂客车型号全部为XMQ开头。第二,此车造型并不像该公司的客车。
昨日上午9时许,邬德臣来到市车辆管理所,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显示,此车车主为成都俊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地址在建设北路三段附近,登记人名字叫施尚武,也就是出事当天开车的司机,他是在今年6月1日才过户的。让邬德臣长舒一口气的是,该车厂牌型号为江苏一家汽车公司,“果然不是我们生产的车。”
而车管所出具的一张该车今年6月1日过户时的行驶证照片显示,这辆车牌为川A79769的客车在过户时,车头悬挂的仍为另一汽车品牌的标志。邬德臣称,根据调查情况来看,肯定有人换了车标,侵犯了金龙公司的利益,而换标的人应该是车主施尚武。
车主:没什么好说的
“换标,就是图个面子,更为赚钱!”邬德臣说,不管什么原因,现在假冒车出了问题,让自己的公司受到了很大影响。
邬德臣称,他希望和对方进行商议,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但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他也会走法律途径。而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对侵权的行为,最多可以索赔50万元。
下午3时许,邬德臣根据车主信息来到建设北路附近,不过,这里却是一间专卖汽车轮胎的铺面。一名工人称,他们并不知道什么租赁公司。这名工人的话得到了周围商家的证实。商家们称,这里一直都是铺面,从来没有汽车租赁公司。
邬德臣拨通了车主施尚武的电话。在电话里,施尚武同意了见面。不过,当邬德臣赶到海椒市附近时,施尚武的电话却始终没人接听,半个多小时后,施又在电话里说自己已经回老家了,而且现在车也烧了,“没什么好说的。”
邬德臣说,现在对方并不合作,他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